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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主席职责

发布时间: 2015-12-26 13:08:1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学生会主席职责
(一)学生会主席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和分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
(二)根据学院、系领导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统筹兼顾,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安排,做好各项工作。
(三)带领学生会成员,模范遵守学院和系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四)检查、督促学生会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各部部长完成分管工作,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研究布置学生会工作。
(五)强化学生会内部管理,搞好团结,协调内外关系,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战斗力。
(六)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勇于开拓创新。
(七)负责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及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
(八)协助系完成下届学生会干部的推荐、考察及选拔工作。
(九)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
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一)学生会副主席协助学生会主席,负责分管的学生会部门工作。
(二)根据学生会主席的安排,熟悉分管部门的情况,积极开展工作。
(三)加强对分管部门工作的检查、监督,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善于发现,正确处理,及时汇报。
(四)学生会副主席参加的例会上,集中汇报近期分管工作的情况,研究工作,接受安排。
(五)学生会主席不在岗时,在主席团范围内推举出一名副主席负责主持学生会全面的工作,由学生会全体委员会投票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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